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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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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及驻桂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桂林市全面推广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卫规划〔2021〕3号)文件要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线上和线下用卡环境改造,电子健康卡门诊使用率达到10%以上。截止8月31日,全市还有2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没有完成用卡环境改造(附件1),仅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社会福利医院和解放军第九二四医院等4家医院使用率达到10%。全市总体的发卡量和用卡量率在全区排名靠后。为进一步落实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现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督促,及时纠正工作推诿、用卡环境改造停滞、电子健康卡应用不能覆盖诊疗全过程等现象,确保按时完成改造工作及发卡用卡任务(附件2)。同时加快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扫码设备采购进度,10月底前将基层扫码设备安装到位。
各公立医疗机构需高度重视,梳理问题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完成用卡环境改造,实现与卡管平台的对接,提高电子健康卡使用率。
我委将从10月起,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各县(市、区)卫健局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各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卫健局和市直及驻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二、建立网格化指导机制,提高环境改造效率
建立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指导县(市)二级公立医院机制,三级公立医院信息科负责所对应县(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用卡环境改造的指导,了解其用卡环境情况和存在困难,在10月底开展一次现场指导,帮助所帮扶二级公立医院尽快完成用卡环境改造,实现与卡管平台的对接。
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的全面指导,及时掌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健康卡使用情况,检查三级医院对口指导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全面推进全市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各二、三级医院于9月22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到指定邮箱(附件4),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汇总辖区的二级医院联络员信息统一上报,电子邮箱:glsyxqbs@163.com。
网格化指导名单具体见附件3。
三、以服务带应用,以应用促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子健康卡发卡用卡量,加快推进电子健康卡便民应用,提高群众获得感,在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电子健康卡发卡达到300万张,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电子健康卡用卡率达到20%,实现电子健康卡在线预约挂号、在线缴费等便民惠民服务的“一码通用”。
加快开展电子健康卡在微信渠道的发卡用卡工作。已有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的公立医疗机构积极配合做好微信电子健康卡开放平台对接工作,实现 “实名认证办理电子健康卡”“跨院一键授权领卡”“就诊卡批量注册电子健康卡”“统一卡包”及其他在线应用。未实现电子健康卡线上对接的公立医疗机构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可免费对接和湛中台,实现微信端电子健康卡对接工作。
为实现基于电子健康卡的线上支付便民应用,请各公立医疗机构对接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线上支付改造。
技术咨询电话: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任奕先,15207730456。东华林彩虹,18877322752。和湛科技黄梅,18278387116。腾讯工程师毕亮,13456772632。
附件:1.截止2021年8月尚未开展卡管对接的医院名单
2.2021年各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应用任务数
3.网格化指导名单
4.联络员回执表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