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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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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桂林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照片不得戴帽子及着工作服,应清晰全面露出面部。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在报名时只能使用有效身份证报考,在本人身份栏中选择相关“军人”身份后,还必须在系统内填写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号。
(三)地方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步骤,同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广西)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在报名期间可自行调整(锁定内容除外),报名截止后,上传材料将被锁定。已锁定的材料如需更新,请联系考点解锁后再重新上传。按要求更换增补相应材料,并完成材料“重新提交”。
(四)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不用上传资料,请于现场审核期间内携带纸质报考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二、材料要求
(一)身份证明
1.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正反面照片(外国护照需上传信息页与封页)。
2.本人手持身份证件详细内容面,自拍照1张。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
(二)学历证明
1.毕业证书:上传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学学历证书。
(1)专升本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
(2)3+2形式提供中专、专科毕业证。
(3)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2.学位证书(硕士以上学位必传): 上传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学位证书(含本人信息页)照片。
3.学历证明材料:
(1)2001年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非大陆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广西区外中专学历,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录取名单、毕业生名册等学籍证明材料。
(4)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5)3+2形式或初中起点五年制考生,如无中专毕业证,应提供毕业学校复印的《录取简明登记表》。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期考核证明
上传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执业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若在不同机构试用的可分段提供。填写要求如下:
1.证明由试用或执业机构出具,须试用机构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核证明当年有效,应在2023年出具,试用期截止日期应包含2023年。
3.2022年毕业生试用期考核截止2023年8月31日时需满1年并考核合格方可报考。其他考生试用期(执业期)考核至2月15日报名截止前需满1年且考核合格,如期间试用机构或执业机构有变动且试用期不足年限的,需多家执业机构出具相应试用期的考核合格证明。
4.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中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5年(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大专学历者执业期为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满2年(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四)试用(执业)机构执业许可证
上传试用(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提交多份试用期(执业期)考核证明的,需上传各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
(五)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1.上传带教老师姓名、执业类别和执业地点等信息页。
2.属于医联体或对口支援的带教老师,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多份试用期(执业期)考核证明的,需上传各段医疗机构带教老师材料。
(六)其他
1.台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需提交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升执业必传):助理升执业的,需上传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本人信息页)。
3.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升执业必传):助理升执业的,需上传与报名报考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含本人信息页和首次注册信息、注册机构信息页、定期考核信息页)。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传)。
5.师承和确有专长证明材料(师承或确有专长必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注:广西区外颁发的此类证书不得在广西报考。
6.其他:
(1)壮医培训证(报考壮医专业必传)。
(2)“西学中”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
考生所上传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涉及伪造使用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